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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105   日期:2025-06-11  

                                                                                                                                                                    秦质评办〔20251

 

关于开展第九届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北戴河新区分局,市有关部门

根据秦皇岛市2025年评比表彰项目实施计划,报经省委省政府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市政府质量奖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及原则

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合法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的单位以下统称组织);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以下统称个人。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强,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京津产业转移入单位,以及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等行业的组织积极申报。鼓励为我产业和行业技术水平提高、技术创新、质量水平的提升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技术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自愿申报、好中选优、动态管理。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条件

组织奖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3.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创制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对标国内外优秀企业先进标准提高质量水平。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行业特色、本组织特点,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4.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近5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个人奖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不少于3

3.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在质量管理实践中形成特色的方法、经验或成果,为区域、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本组织经营管理绩效和推进先进质量管理作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或在本职岗位创新运用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工具,在相关领域应用、推广并取得较好效果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申报个人为所属组织高层领导者的,所属组织近5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已经获得往届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重复申报报但未获得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可继续申报评审标准要求的越绩效价指标较上次申报应有较大提高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提名、市质评委审议公示表彰等7个环节。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推荐。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按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供书面证实性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注明。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在本组织或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登陆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qhd.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涉及企业、金融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经县(区)政府同意后向质评办推荐。有关部门所属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属地划分,统一归口上述推荐单位审核、把关、推荐。

(二)资格审查组织对申报材料主体资格、申报渠道、材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涉及企业、金融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形成受理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评审。组织成立材料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提出进入现场评审建议名单呈报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批;在市级主要媒体、网站上对审批名单及主要业绩、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对公示的申报个人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公众满意度测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进入现场评审名单

(四)现场评审。组织成立现场评审专家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按照评价标准逐条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五)综合提名。市质评办汇总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公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形成综合评审工作报告和授奖候选名单,提请质评委审议。

(六)市质评委审议。市质评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审议省政府质量奖综合评审工作报告和授奖候选名单,提出授奖建议名单。

(七)公示表彰。将授奖建议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申报组织或申报个人,经调查属实的,由质评办提请质评委取消其授奖建议名单资格,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形成拟授奖对象名单,经报送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查后,报请政府批准,由政府予以通表彰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份),其中,申报组织申报表、组织简介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自评报告另编成册;申报个人申报表、质量工作业绩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电子材料除自评报告和质量工作业绩外,均需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提出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确认,于715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及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的复印件,报送至市质评办(市市场监管局),逾期未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参评范围。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由推荐单位自行确定。

、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培育本地区和主管领域质量标杆广泛宣传,动员、指导和帮助更多的优秀组织和个人参加申报评审,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质量标杆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加快构筑新质生产力,在全市上下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强烈意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审查把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科学组织、严格把关,做好第九届市政府质量奖初审工作。对申报材料是否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是否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并具有推广价值进行认真审核。书面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及时向社会公示,确实做到好中选优、优中精,确保推荐代表本地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评。

(三)严守工作纪律。参与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恪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借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人:张霄  8550809

    箱:qhdscjzlk@163.com

邮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90(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附件:1.第九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组织)

2.第九届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3.第九届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名单汇总表

 

 

                                                                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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