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八项制度
一、计划备案制度。每年年初,各基层党支部研究制定党内组织生活年度计划,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做出具体安排,向党员公开,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每次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开展党课教育,应提前一周将会议议题或党课选题报上一级党组织。上一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的会议和党课内容严格把关,并视情况安排人员到会指导。年底前,各基层党支部要全面总结全年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二、 定期生活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党小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至两次,每季度组织党员听一次党课。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议政议事、组织生活、学习教育以及“港城先锋 红色义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使主题党日成为党员学习日、党员议政日、党性锻炼日、党员奉献日,提高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写实记录制度。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党支部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每年1月10日前发放到各基层党支部。各基层党支部明确专人,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员志愿服务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如实记录在《手册》上。《手册》日常使用和管理责任人为党支部书记,具体记录和保管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手册》分年度填写,每年初各支部将上年度《手册》交基层党委建档并以永久卷保存。
四、分级调阅制度。各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定期调阅基层党支部《手册》。一般情况下,市委组织部每半年调阅一次,覆盖各县区、市委各工委、市管企业高校,具体调阅对象根据党组织名录随机抽取;各县(区)委、市委各工委组织部门每季度按一定比例调阅一次,每年对所属党支部全部调阅一次;基层党委每月调阅一次所属党支部《手册》,检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每次调阅后要形成《手册》记录情况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组织生活开展好的党组织提出表扬,对工作应付、敷衍塞责的提出批评。
五、领导带头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双重组织
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
开展谈心谈话,与班子成员和支部党员坦诚相见,交流思想、
剖析问题、共同提升;带头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
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市级领导要到分管系统讲党课。 有关情况要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
六、示范创建制度。开展组织生活规范化示范党支部创
建活动。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委各工委每年打造一批组
织生活规范化示范党支部,组织评选并挂牌命名。定期举行
业务拉练,组织党务工作者到示范支部进行学习观摩。每年
征集组织生活典型案例,开展优秀党课评比等活动,择优辑
印组织生活典型案例选编、优秀党课集锦等,供基层支部学
习借鉴。市级择优评选一定数量的“组织生活示范党支部”,
以市委组织部名义授牌。
七、监督检查制度。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组巡察内容。市委组织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到基层检查了解“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各县(区)委、市委各工委组织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20\u005E的比例对各基层党支部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真正把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下来、落到实处。基层党(工)委每半年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测试,督促他们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每年组织党员对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测评,听取党员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意见、 建议。
八、激励约束制度。基层党(工)委每年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列入各级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取消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党内评先评优资格,涉及农村支部的,对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补贴中的“绩效”部分予以扣减;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较为普遍的基层党(工)委,取消党内评先评优资格,问题严重的对党(工)委书记进行问责。各县(区)委、市委各工委对组织生活落实好的党支部 (一般不超过支部总数的10\u005E)给予一定经费奖励,用于开展党建工作,有条件的基层党委也可以自行奖励。市委组织部每年从市管党费中列支专项资金, 下拨补助经费,支持基层进一步开展好组织生活。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