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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行动 共筑安全防线 ——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联手严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
点击量:328   日期:2020-05-25  

针对湖南郴州“蛋白固体饮料”事件,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5月22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秦皇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在海港区市场监管局配合下,共同对主城区部分超市、母婴店、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等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特殊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强化了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梁丽娟、副主任肖青峰详细了解了法律法规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和要求,表示今后要加强双方合作,共同筑牢我市食品安全防线。此次联合行动,彰显了打击违法守护正义的决心,对食品虚假宣传行为是一种强有力的震慑。这也是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特殊食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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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大头娃娃”事件,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全市范围内紧急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虚假宣传及误导消费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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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严把食品生产关。以企业执行相关行业标准情况和食品标签、说明书为重点,迅速组织力量对固体饮料类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生产许可准入,强化对食品标签标注的审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二是严查食品经营者。以商场、超市和母婴用品店、月子中心、医疗机构等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夸大、虚假宣传和误导、诱导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设立规范的销售专区和“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确保消费者一目了然。三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真实准确,不得以各种形式误导消费者,不得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明确标示。严厉查处普通食品标注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虚假宣传、误导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四是严筑社会安全防线。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要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正规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购使用。同时,认真查看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警示说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向专业人员咨询。

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已检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264家,未发现媒体曝光的“倍氨敏”产品和类似虚假宣传行为,未接到群众关于特医类产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投诉举报。为加大特殊食品专项科普力度,市局专门制作了3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提示,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官网连续三天向社会发布,营造了浓厚舆论宣传氛围,牢牢筑起了社会共治和安全防线。

下一步,系统将按照行动不止、力度不减、关口不松的要求,结合其他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筑牢食品生产经营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营造可靠的食品安全环境。


信息来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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