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部门规章。《办法》贯彻落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大对《办法》的宣贯,利用广播、LED电子屏在商场、超市和专卖店等销售或使用化妆品单位循环播放,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全面掌握《办法》精神,合法经营;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办法》内容,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知识素养;同时在《办法》正式实施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化妆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信息来源: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