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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点击量:410   日期:2020-02-07  

2月7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防控工作推进会议,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纪振勇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市大督查市直督查一组组长闫志军出席。

闫志军强调:目前我市抗击疫情进入了关键时期,药店在防控阻击战中处于关键位置和关键环节,药店人员流动大,人员集中密集,是防控疫情高风险点,一定要加强自身防护,严格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对药店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纪振勇局长强调:一是要加强自身防护,每天按时对店内进行彻底消毒,员工必须戴口罩、手套、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上岗;二是要求进店顾客必须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入内;三是必须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烧症状者立即通报社区、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拨打市防控办疫情公开电话3604016,实行双报告。四是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特别是退烧类、消炎类药品,要对使用人员信息详细登记及时上报;五是发挥行业优势,积极组织协调口罩、消毒产品,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省、市部署,狠抓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储备供应工作。1月25日,印发《关于保障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储备供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相关药品及医疗用品的正常有序供应,并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价格行为,维护医药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二是进一步规范药械经营行为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先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发热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防控工作的公告》,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并就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面向社会和企业进行公告。

三是进一步强化药品监管工作,加大处罚力度。2月6日,检查秦皇岛唐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大街第三分店、河东店、海阳路店,秦皇岛民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东店、海阳路第三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上述药店没有对全部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按照《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期间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对上述5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并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中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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