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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安全提示
点击量:814   日期:2021-01-26  

    当前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疫情,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做好“人防、物防、人物联防”,切实保障食品生产环节疫情防控和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实际,现向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发出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严格落实各项责任。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按照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做好必要的防控和消杀工作,严防发生疫情。要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坚决不购进、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辅材料,严格过程管控,严格成品检验和出厂把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

    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企业要讲政治、顾大局,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更要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力度,重点把好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过程控制关、出厂检验关、储存运输关,严格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三、做好原辅料溯源管理。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对采购物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对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外省销往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要索取供货方有效证照、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凡是从国外、省外购进进口冷链物品的企业,货物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向县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使用。同时,要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录入“河北冷链追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未录入相关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和使用。对采购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食品的,要落实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并及时录入河北省食品追溯系统。

    四、严密组织消毒消杀。企业要科学规范采取消毒措施,合理使用消毒剂,加强对货物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以及公共区域等重点区域和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同时,还要根据原料、产品和工艺的特点,针对生产设备和环境建立并落实生产加工消毒制度,每天进行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强化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健康登记制度,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从业人员卫生防护,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等相关措施。严格要求员工遵从相关防范指引,尽量减少前往车站、机场、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在环境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从业人员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会聚餐,防止疫情传播。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办要求,加大对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率,确保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

    六、及时开展应急演练。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结合防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推演及演练,确保遇有情况,能够迅速启动预案,进行妥善处置。


信息来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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