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信息报告填报流程
按语:2019年12月19日,商务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公布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相关要求,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由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本办法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提交初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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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填报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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