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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4—2026年)》实施推进计划 (2025年)
点击量:54   日期:2025-03-11  

       为全面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深入落实《秦皇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秦皇岛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 年)》,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确保2025年度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为推动秦皇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学,激励创新创业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强市建设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指导、监督功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编制印发《〈秦皇岛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 年)〉实施推进计划(2025)》,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2.推动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体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3.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确保2025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实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引导企业高质量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动一批条件成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争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到2025年底,全市拥有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0家以上,新增贯标认证企业15家,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中小微企业达到50家。(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5.进一步协调推动教育、医疗、国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软件正版化,做好原创作品版权登记,不断提升作品登记的数量和质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旅游文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6.全面梳理秦皇岛物产资源,开展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调研,以县域为基础,围绕当地具有独特品质的产品,采集特色质量、特殊工艺、人文历史、产地环境、地理范围、发展状况等基础信息数据资料,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利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旅游文广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7.做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数据创新主体对数据成果进行存证和登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数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效能

8.持续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着力提升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转化运用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9.组织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及时盘点新增存量专利和反馈统计数据,推动一批专利快速转化。(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0.开展“专利转化燕赵行”等系列活动,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对接会和技术交流会,提升专利转化实施率和产业化率。(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1.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实施2025年度专利导航项目3-5项,加大导航成果运用,为创新发展提供决策支撑。遴选高质量专利项目参加2025中国·雄安高价值专利大赛评选。(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2.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组织开展政企银服对接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服务活动,鼓励企业通过质押、交易、许可等多种方式行使知识产权权益。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达到  5.8亿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秦皇岛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3.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标准体系、执法司法体系、社会共治体系、能力支撑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构建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查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4.办好晋冀鲁豫四省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议,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交流和执法协作。(市市场监管局)

15.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依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市分批次下达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数据,深入开展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工作,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6.开展知识产权专员“提质扩面”行动,把主动保护服务向培育创造前端延伸。(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7.落实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依托“冀时调”平台开展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18.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探索建立涉知识产权民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协调办理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促进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同步提高。(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9.推进市十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落实,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推动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0.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库作用,组织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培训及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做好风险识别和预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协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1.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开展“昆仑”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认定和量刑规则,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旅游文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2.充分运用国家版权局正版软件检查工具,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旅游文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3.严格把握知识产权民事支持起诉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衍生案件的适用条件、范围,把侵犯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率控制在20%左右。(市检察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4.建立健全信息和数据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旅游文广局、市检察院、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

25.做好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检测,加强新品种保护,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力争实现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非法制种零容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6.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开展打假维权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种业领域侵权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7.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大力开展“龙腾行动2025”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

28.用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平台,及时搜集、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报告和信息,加大对“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支持保障力度,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等服务,组织企业参加海外知识产权培训。(市市场监管局、市外事商务局、市贸促会、秦皇岛海关、北戴河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五)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29.做好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认定工作,2025年增加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不少于1家,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不少于2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30.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促创新、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入企等惠企对接活动,年内服务对接企业不少于160 家,服务重点企业不少于16 家。(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31.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商标、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32.扎实推进商标、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持续优化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运用好评价结果,积极将分类结果应用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确定专利项目申报、专利奖励、专利资助等政策支持时,将知识产权信用评价风险程度作为重要依据。(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33.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协会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商标、专利代理机构行业自律管理,依法依规对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协会)

34.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服务规范》,规范服务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35.组织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的知识产权相关统计调查工作,确保调查问卷填写合格率、及时回收率均不低于90%。(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五)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36.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7.积极开展以知识产权申请、项目申报、信息利用和质押融资等为主题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38.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将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和年度,确定阶段重点和任务目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围绕本计划确定区域和系统工作目标和任务。(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39.加强条件保障。贯彻落实《河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做好试点城市工作经费保障。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

40.加强监督指导。对党政领导班子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持续完善评价内容,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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