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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流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点击量:316   日期:2022-12-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18)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1.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组织流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 [ GB 16663-19962004]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秦皇岛市全域。

2.抽样方法:按照醇基液体燃料[ GB 16663-19962004]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3.检验项目和方法:检验项目为机械杂质50%馏出温度凝点稳定性GB 16663-1996200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4.抽检批次:根据全市醇基液体燃料企业数量,预计全年抽检10批次。

5.判定原则:按GB 16663-19962004技术要求进行判定,检验结果均符合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6.异议处理: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18)处理。

7.本细则归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

信息来源:质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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