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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处置毛皮动物胴体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点击量:29   日期:2025-11-20  

为严厉打击违法处置毛皮动物胴体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告如下。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4年版)中人工养殖的水貂、银狐、北极狐、貉4种非食用毛皮动物胴体未经检验检疫,属于非食用肉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肉制品生产企业(含肉制品加工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餐饮服务单位(含小餐饮)等重点场所,要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严防毛皮动物胴体肉及其制品进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领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购、贩卖和随意抛弃毛皮动物胴体。经营毛皮动物胴体或者生产以毛皮动物胴体为原料的肉类制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疫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和两高司法解释,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处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和两高司法解释,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非法处置毛皮动物胴体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线索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属实且案件查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335-3660451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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