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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量:302   日期:2022-01-24  

各县、区双随机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工作实际,于2月15日前,出台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

 

 

 

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月20日


2022年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一单两库”等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以部门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统一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平台依托改造升级后的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完成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调整,并在平台中构建完毕(包括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省级部门调整更新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把适用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确保实现随机事项全覆盖,并完成与“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监管事项的映射。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分别在省、市级部门调整完毕后,依据自身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为开展随机抽查打好基础。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省级部门完成本系统分类标注后,利用标签字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新平台中的表格库除原有的基础检查表外,允许各部门依抽查事项添加个性化检查表单,各级有关部门要在抽查开展前完成相关表单的添加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4月前)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各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要贯彻落实秦皇岛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不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覆盖全,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本地区今年部门联合抽查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20%,抽查主体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10%,并形成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氛围,逐年扩大占比,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本地区各部门间日常协同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使其能真切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本地总抽查数的80%以上。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仅要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还要育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要重点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件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要探索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体现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各部门内部牵头机构要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市双随机办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对被抽查主体的回访,督查情况将通报全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将月报表,4月2日、7月2日、10月9日、12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结报送我办。

联系人:肖辉   电话:3875180(兼传真) 13733350176

电子邮箱:qhdjgqd@163.com

 

附件:1.附件1: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2.附件2:市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3.附件3:秦皇岛市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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