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2024年秦皇岛市大型商超“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点击量:96   日期:2024-10-10  

市场监管、市外事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根据秦皇岛市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区大型商超“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1010日至12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市外事商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城市区大型商超。

(二)抽查户数结合信用风险随机抽取5户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企业的抽查对象首先从高风险、较高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如不能满足抽查比例,再从较低风险、低风险等级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抽查内容

1.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信息检查;对食盐定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2.商务部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管理;零售商促销管理;零供公平交易管理。

、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秦皇岛市相关经营主体名录为基数,由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主体名单。

(二)市市场监管局将抽取出的被检查主体名单分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进行确认。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场监管局为本次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负责总体部署和沟通协调,并负责被检查主体的名单抽取及分派;联合抽查其他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主体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书面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并由被检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3.市市场监管局统筹组织各部门对被检查主体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公示抽查结果。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及时录入检查结果,确保抽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经营主体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使广大经营主体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经营主体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相关情况抽查任务结束后及时报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段志鹏         电话:3875180

市外事商务局联系人:白云塔         电话:3433809


关于开展2024年秦皇岛市大型商超“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版权所有: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冀ICP备19022418号-1 记录访问次数:112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