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制度》要求,现将秦皇岛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告。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糖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冷冻饮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十四大类,共570批次,合格样品56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特此公告。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山海关区宇泉酒店使用的小碗中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
2、青龙满族自治县丽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中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
3、海港区许宏海面包房自制的蛋糕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标准规定。
4、海港区石门寨立艳香油坊生产的小磨香油中酸价(以KOH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局相关科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