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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救济途径、投诉举报方式公告
点击量:94   日期:2023-09-0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指引: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决定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诉举报的,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我局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来信来访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41号

 政 编 码:066000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投诉举报平台:https://www.1231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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