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九届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安排,按照《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经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受理名单公示、专家材料评审、市政府审批等程序,5家申报组织、2名申报个人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现将名单和主要质量业绩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请登录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qhd.gov.cn/)了解公示详细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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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