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机构,广大专利权人:
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根据《秦皇岛市专利资助奖励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就2022年度专利资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在本市的个人。
(二)申请人为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三)申请人信用状态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资助范围
符合《秦皇岛市专利资助奖励实施办法》第六条要求,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PCT发明专利授
权或者获得中国和河北省专利奖等满足专利专项资助条件的专利权人。
根据省局阶段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对《秦皇岛市专利资助奖励实施办法》第六条“为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而需要资助的其他对象”明确如下:
(一)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县(区)、省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中小学等培育创建任务的实施主体。
(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等培育创建任务的实施主体,实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对象。
(三)知识产权运用方面,包括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服务等试点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资助申请,则视为放弃申请资助,逾期不再补发。
四、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专利权人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资料;
(二)县区初审。各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专利权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上报市局;
(三)市局评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方案;
(四)公示。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拟资助方案,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专利资助工作抓实、抓好。
(二)要将专利资助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让辖区内、系统内、单位内的专利权人都知晓关于专利资助的相关政策,都能享受到专利资助的优惠政策。
附件:1.秦皇岛市国外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