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年报截止时间
6月30日
还有34天
您年报了吗?
年报关乎企业信用和发展,进入年报期以来,为增强我市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提升企业年报公示自觉性,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电话催报、短信提醒、行业微信群、公众号、门户网站、室内外电子大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年报宣传,引导企业及时规范年报。
截至5月27日,我市企业年报率为64.28%,较去年同期提高2.17个百分点,全市未年报内外资企业30210户,名单附后,请相应企业及早年报公示,如有问题欢迎向登记机关咨询。
年报流程说明
(一)年报途径
1.电脑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址:http://he.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在线填报。
2.手机端。微信进入“河北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网上大厅”菜单里的“年报入口”,进行手机端填报,也可扫码登录。
(二)年报流程
1. 根据注册类型选择登录入口,输入登录名、密码,拖动验证码验证通过后登录。
注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名: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称。
个体工商户登录名: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登录初始密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后6位。
2.点击“年度报告填写”,仔细阅读填写须知后(可下载打印),勾选 “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点击“确认”,选择年报年度。
3.依次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4.除上述信息外,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充装单位,需填报疫苗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大型企业需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
5.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并公示”,进行预览校对后点击最下方的“提交并公示”,公示系统显示“已公示”后,表示年度报告公示成功。
重要提醒:
1.凡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
2.未及时准确年报,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