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点击量:147   日期:2024-05-28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应选择合法正规的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同时,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以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购买时要保持理性思考,不要被虚假宣传蒙蔽,不要盲目轻信,追求所谓“特殊待遇”,警惕在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的酒类商品。



       3.购买酒类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如发现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的标识、广告宣传等问题,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版权所有: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冀ICP备19022418号-1 记录访问次数:1118134